──專訪成慈法師(王兆鵬教授)
◎採訪:黃俊諺 陳琪苗
◎整理:陳琪苗
前言:王兆鵬教授為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為我國刑事訴訟法知名學者,曾與羅秉成律師、葉建廷律師、高涌誠律師等人共同發起設立冤獄平反協會,原任教於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擔任過法律學院教授兼副院長、科技整合法律學研究所所長,卻於其學術研究、專業地位鼎盛之際,毅然出家修行,讓許多人甚感意外。為瞭解王兆鵬教授出家之緣由及其出家修行之經歷、體悟,106年12月10日在宋金比理事長費心安排下,有緣前往嘉義佛寶寺,拜訪王兆鵬教授(法號成慈法師)。
就學、執業、出國留學、教學的過程─
我本來是建中的,然後考上台大法律系,當兵二年,退伍那年就考上律師,所以我二十五歲就當律師了,二十六歲,當律師的時候就想出國,當時本來想說到國外讀一些什麼商事法的,可以賺錢。那時候我們的風氣都不太好,然後當時的法官風氣也不好,開庭也是很蠻橫的,然後就興起了一個改革司法的念頭,所以還是想出國,但是就不想讀那個商事法賺錢的,跟老前輩的老師(蔡墩銘教授)討論聊天,老前輩就教我說你應該去美國,因為刑事訴訟法的改革要從美國那邊學,教我學證據法,後來律師當了三年就跑到美國去讀,到美國哥倫比亞讀碩士,芝加哥大學讀博士,前後差不多讀了五年,就回台灣教書,我第一年先到中正去教了一年,後來才進台大,第二年進台大就一直教,教到我出家為止。
由商事法轉讀刑事訴訟法之契因─二件刑案經驗的啟發
我有一個案子,當事人涉犯強盜強姦罪,偵查中,當時檢察官有羈押權,那他們是共同被告幾個人一起幹的,那就被關在裡面,當事人問我說有沒有可能放出來,因為那是重罪,當時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怎麼可能放出來,我說不可能放出來,其中共同被告有一個是公子,那個公子請了一個當時台北市很有名的一個律師,那是民國七十六年、七十七年的事情,我們偵查庭都一起開,那個律師悠閒的不得了,偵查庭等庭的時候,我記得他在那邊很悠閒地做體操,我在那邊翻卷宗,結果不久放出來了,然後我的當事人跟我講說,他們送錢了叫我分一半,就是要分攤一半,那個關說的錢,不可能放他就放出來。後來我記得我當時在BAKER AND MCKENZIE(即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做事,裡面的老律師碰到我就跟我講,兆鵬兆鵬啊,你要死啦,這麼大的案件,你也敢接,你還不去跟人家說一說,你想把當事人害死是不是,意思好像你不講就會把當事人害死,那個老律師跟我這樣講。那當然就起訴,後來我也沒辦了,那我印象很深刻─就是那個骯髒、黑暗,這是一個案件。
另外一個案件我印象也很深刻,我很難過,我有一個當事人,他是應該是十九、二十歲的小孩,那他家都是女的,有一個他是唯一的一個小男孩,他是老么男的,上面都是姊姊,很被寵,那他姊姊來找我,就是那時候掃黑掃的末期了,他沒事幹就拿個棒球棍,把人家汽車後視鏡打爛就跑掉,當然不是好東西,但應該也不是流氓啦,後來說因為他有一個改造手槍,就是把買來的玩具槍把它鋸短,讓它可以射得比較遠,那根本就是塑膠槍而已,結果就用檢肅流氓條例把他當流氓辦,關在士林警察局的地下室。那時候我還是菜鳥律師,我才二十幾歲而已,他們找我,我說那我們去看看你的弟弟,我才能夠了解案情,我就跟著他姊姊到士林警察局的地方,警察就說要等組長回來才能蓋章,我在那邊坐,等等等了三個小時,然後才看得到他的弟弟,看到他弟弟,當然以前檢肅流氓條例我們都知道,你根本不知道他犯了什麼罪,何年何月何日何時在何處,根本不知道,只好問你以前在那邊幹了什麼勾當,做什麼不好的事情,以前檢肅流氓條例是沒有起訴書的,他就給你移送了,根本不知道怎麼辯論,那我記得他應該十九歲而已,然後開庭的時候,我跟檢察官、跟法官講說,他不到二十歲,他是單親的,爸爸不在了,可以讓他的媽媽進來,關進去到現在還沒有看過小孩子,媽媽現在很難過,現在開庭了,讓他媽媽進來看他一面好不好,法官說不可以就不可以,然後那個媽媽就在外面哭啊,我在開庭的時候,也跟法官訴求說不要關他好不好,關進去變大流氓,現在就是幹這些小勾當而已,關進去變大流氓,到時候會越變越壞,他現在才十九歲而已,會變壞誒,法官後來就裁定流氓,什麼O年O月O日在O處做了什麼事情,經證人XX指證,真的是很蠻橫的。當天晚上,裁定書出來,他姊姊跑來跟我講,人不在士林,不知道送到什麼地方去了,好像裁定下來就要送走了,我忘記是確定還是沒確定,家人說好像突然一個人就失蹤了,你知道嗎,到什麼地方去你也不知道,隔了很久很久,家裡的人才收到一張明信片,說我現在在台東。那個是民國七十幾年的事情,就覺得怎麼這麼蠻橫,包括開庭的時候,有的法官那個態度,大家都知道。這事讓我非常印象很深刻,所以那個後來覺得說,這樣子不要去賺錢了,去從事司法改革比較好。
美國法律教學異於台灣之處─
我上刑訴第二、三堂課,三、四堂課,我就跑去問老師,老師你怎麼到現在沒有教管轄權,這個紐約州萬一有人從槍從那邊射過來射到我們紐澤西的人,或者紐澤西的人到紐約去犯案,這管轄權應該歸誰,我們不是從第一條、第二條就開始教,什麼固定管轄、土地管轄嘛對不對,老師笑一笑問說你從哪裡來的,我說從台灣來的,他說這個問題太簡單了,翻一翻就知道了,我們上課不需要教。學校裡面在教書的時候,他不教以前我們那個年代常常教的什麼管轄權、送達、上訴期間,甚至什麼案件單一性、同一性,他都不教,他反而教那個牽涉到人性,跟一種你的主觀的價值的那種判斷,常常在辯論說為什麼法官會這樣子判,為什麼檢察官會這樣子想,而不是在那個技術性的法條,這個給我很大的一個轉變。台灣在教刑訴通通在教技術性的法條,那我們也都知道我們大學生上完都還給老師了,然後到了實務界又是另外完全一套,不會的時候,大家都會重新翻出來再看一次,美國教的就是正義到底是什麼意思,你為什麼這樣子想,你這樣子想跟聯邦最高法院很多年的判例有什麼差別,然後激起你對法律最深的本質,最深最深的本質的一種看法。
我印象中深刻的一個正當防衛案例,有一個180CM、200CM左右男子,爛的要死的爛男人,他太太150CM、160CM小個子,先生動不動就打太太,甚至叫太太去賣淫,賣完淫後錢拿了他把太太罵了一頓說妳這個賤女人,常常打太太,太太報過警,警察把他抓走,回來後又更把太太毒打一頓,這一天她先生又把她臭罵了一頓說:「我現在要去睡午覺,我睡午覺醒的時候我要好好的把妳揍一頓。」,太太就很難過,想到自己一生悲慘的生命,就到隔壁的媽媽的那個地方借了一把手槍,就把先生殺死。案子從地方法院一直打,他完全不是在討論那個僵化的法條、現在有沒有構成,他是反過來講對這個女人,她先生睡覺的時候是她唯一能夠防衛的時候,他翻轉我們以前傳統的法律教育,就是死板板地教你背誦法條,美國教授上課他就一直讓你辯論,有的人認為她一定要判死有罪,那個殺人罪,有很大的一派說這是你們男性的立法者立出來一個僵化的法條,對我們女性完全不適用,我們女性140、150CM,怎麼對抗180CM的大巨熊,所以這個不成立殺人罪,他就是一直不斷的讓你去思考,那個法律、正義最深最深的意義,那個是我在美國得到印象最深的那個教育方式。
出家並非因健康、事業、家庭等問題─
我沒有癌症,我不是因為身體癌症跑來出家的,我也不是家庭不和順,我太太很好,二個小孩也蠻乖的,家裡也沒有任何問題,我事業是往上走的啦,絕對不是往下掉,也沒有什麼醜聞,在這樣的情形下出家,所以出家的時候很捨不得,也跟各位一樣,都有理想抱負,以前都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然後一些資產、事業都在累積中,而且更好,雖然很捨不得,就在這個拉扯,後來才決定要出家,但出家是有一些原因跟動機。
因父親往生誦經而與佛學結緣─
我44歲左右的時候,我爸爸往生了,其實我爸爸往生的時候是一百零二歲往生的,應該是要祝福他啦,但是我不曉得為什麼好難過,他走的時候我握著他的手在那邊一直哭一直哭,我們那時候也不懂事,讓他打那個強心針,等他大陸的孩子來,所以那個時間拖了很久,我就陪著他握著他的手,在那邊哭,那他斷氣的時候,我就很難過很想爸爸,好在我太太是學佛的,她說你要幫爸爸誦經,那我就幫我爸爸誦地藏經、阿彌陀經、無量壽經,那時候就靠著誦經把那麼難過的狀況稍微改善一點。
誦經的過程中其實還有一些是不懂的,因為裡面有很多是抽象的,還有超乎詩意的境界,那時候就在思考說那是什麼意義,後來也是很巧的因緣,我找到了一個錄音帶,它把我那陣子的疑惑通通解答,他是那個南投鹿谷淨律學佛院的教務主任淨界法師,因為這個因緣我去找他,他很高興地願意一對一的傳授,然後讓我上佛法的課,我也常常去那邊掛單。淨界法師問我要幹什麼,我當時的心裡面是想說我要把它搞懂,我要把佛法搞懂,應該不難,我一定搞得懂的,他們有錄音帶,我就回家很老實的按照他講的次第聽,那當時真的不曉得為什麼就很喜歡聽,白天就完全在學校裡面拼命地做學校的事情跟研究的工作,晚上就很自然的挪出一個小時的時間或二個小時的時間專心的聽他的錄音帶,連續二、三年每天晚上聽一個小時,禮拜六、禮拜天也不間斷,甚至於連出國開會什麼的,我都帶錄音帶去聽,連續二、三年聽得很高興。
我也同時去那邊掛單,每隔一段時間我就會去那邊掛單幾天,我就好喜歡寺裡面的生活,跟城市裡面的生活比起來覺得是好太多,覺得很清幽,然後心就比較平靜。
白衣說法進而動念出家修行─
淨界法師跟我說你現在懂了,你應該講給別人聽吧,我想開什麼玩笑,我從來沒有想過弘法、說法這個問題,我是法律系的教授,我還有好多事情要做,然後我有我的理想目標,怎麼會叫我做這個不可能的事情,我就沒有答應他,他就跟我講一句蠻重的話:你自己都懂了,你難道忍心看別人一生就這樣子白白的空過了嗎?後來被他逼得加上我太太學佛也在旁邊敲邊鼓,後來就是很巧的一切都是因緣俱足了,就在台北市佛陀教育基金會的場地,我竟然就開班了,報名的人還真多,教室都坐不下了,我就膽戰心驚去上了第一堂課,發現不難,我除法律之外還可以教佛法,就很認真的準備教佛法。
教佛法的過程中,每教完一次就覺得自己好像又洗過一次,這種感覺好像那種比較正的力量,佛法上的清淨,在這邊是不斷的成長,而且學生們都跟著在進步,不像大學的學生根本就是為了為了考試來讀書。
之後淨界法師就勸說:兆鵬啊,你看看你白衣居士出來講課就這麼多學生聽了,還維持得這麼久,那你要是披了袈裟力量不是更大。旁邊的人也開始敲邊鼓說:兆鵬啊,台大不缺你一個教授,我們佛法界很缺你一個出家人,你要好好考慮你任重而道遠。所以我後來各地方的演講都推掉,連司法官訓練所一個很重要代表的地位都不想教,不想做那些事情,只留下學校裡面的教職,就真的很認真思考是不是要走這條路。
幾經思索掙扎,決意剃度出家─
剛好那個PROFESSOR LEAVE就是七年可以休一整年,我就利用這一整年跑到寺裡面住下來,就過出家人的生活,跟他們過一模一樣,準備打算要出家。那個時候我跟我太太說我這一年可能到那個地方去,我可能不會回來,只要順我就不回來,假如我覺得做不到我再回來。結果到寺裡面住下來,就過淨律學佛院學生的生活,非常喜歡,我覺得我應該留在那兒,我不應該回去。
但是我非常痛苦,一邊是我熟悉四十幾年的生活,有一點算錦衣玉食的生活,現代化的生活,一邊是我非常喜歡但是一個完全陌生的未來,以前工作、生活都有助理、母親、太太幫忙處理,自己不用動手,現在我要自己掃廁所、掃地、搞廚房,何況以前一手辛苦創立的一個王國即刑事訴訟法的改革,我有一大個團隊,有好多個教授我們一起合作做計畫,一定對國家有很大的幫助,所以很掙扎很掙扎,常常到了黃昏的時候,心裡面就掉眼淚,我到底應該往哪裡走,應該回家還是留在這兒?但是我知道我只要一回去我這一生就完了。
淨律學佛院規定說你要出家必須半年就要跟他們講,我前面六個月還可以偶爾出去走走,回去辦事情、論文口試之類的,出家前六個月就關在裡面不讓你出來了,所以差不多半年後我就要做決定,那時候是最痛苦,好在太太沒有反對,二個小孩子也沒有反對,在佛菩薩加持,過去生的願力,我是二月份過去的,差不多八月份我就決定說,走這條路不回去了,十一月就剃頭了。有趣的是不知道為什麼,剃了頭變成出家人之後心裡面就不流淚了,以前是有選擇所以痛苦,出家剃頭的時候就很明確的告訴自己說,絕對不走回頭路,即令有以前的一些像泡泡的浮起來一下,但不會像以前那麼難過跟痛苦。
出家修行、修習佛法、講授佛法─
投入淨律學佛院出家,它那個地方相當於佛教裡面的黃埔軍校,它很好也蠻辛苦的,像大部隊一樣按表操課,到了二年之後,我想說換一個地方可以好好沈靜,可以休息,我師父是這裡的方丈和尚宗興長老,他跟我講,有這麼一個地方你要不要來看一看,那我一來看,就好喜歡這個地方,非常安靜、清淨,我在這邊大概過了快三年,再一個月就住滿三年。
這裡早上4時40分、晚上6時30分的時候做早晚課,其他時間完全沒有人管,你從早上睡到晚上,吃飽睡到處遊山玩水,也沒有人管,你每天很用功很用功,只睡一點點的時間,也沒有人管。平時我都在看佛書,佛法如大海,讀都讀不完,讀了就不釋手了。有句話「為學日增、為道日減。」就是說我學法律的話,越來越多的知識,我美國法也懂,日本法也懂,為學日增。為道日減,修道就忘、忘、丟、丟、放、放,一直放到沒有時,就回復到自性,根本的心。佛法不是叫你要背一大堆書,而是要你把書通通消化,變成自己的。世間法就是剛開始的時候可能稍微簡單,就是初級、中級,到後面是越來越難跟越來越複雜,但佛法可說是跟它相反,剛開始可能會很難、很複雜,可是到後面的時候,講的都是心,所以越學越輕鬆,很多老和尚到後面他不看書,是因為他融會貫通了。
我的外號叫「成慈」,成功的成,慈悲的慈,內號叫「振悲」,振作的振,慈悲的悲。佛法有分一些宗派,我們屬於曹洞宗。我對自己的要求很嚴格,所以做了很多佛法上的功課,還是蠻嚴謹的,沒有鬆懈。我給自己的要求是我暫時不去外面跟世間人講授佛法,那去佛學院講授佛法,是我師父安排的,在我們佛教界就是我的師父跟我的爸爸一樣,原則上不能抗命的,之前在桃園的圓光佛學院,今年開始又在台中的南普陀佛學院講授佛法。
後語:有緣與成慈法師相談數小時,還有法師論及佛法之事甚多,限於篇幅,未及整理刊載,日後再予以整理刊載,與大家同霑法喜。